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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下属过错道歉该不该?

http://www.newssc.org           2006-10-17 09:38:34

四川新闻网消息  
  

  观点碰撞

  15日,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应邀参加广州电视台《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直面全民问责。有市民反映到白云区教育局办事被工作人员“晾”了20多分钟,教育局官员“脸难看”。华同旭当场站起身来:“如果情况属实的话,我认为我们的接待人员是不对的,我向您道歉。”他边说边向反映问题的市民鞠躬,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10月16日《新快报》)。

  正方:应当成为惯例

  九木(成都评论员)

  大部分政府官员为下属的过错向公众道歉的行为是真心的,我们应当欢迎。而且,这样的“为下属的过错道歉”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去年,四川省郫县卫生局和粮食局两位局长因下属犯错,通过电视向全县“真诚致歉,郑重承诺”等等,事后表明,为下属过错道歉有助于促进政府办事效率,提高政府公信力。随着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越来越深入,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更期盼为下属过错道歉能够成为上级干部的惯例。

  诚然,我们的干部管理制度已经有“因下属过错引咎辞职”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规定设立本身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各级公务员的差错追究有据可依。但是,实际生活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许多是表现在细枝末节的程序、态度,甚至氛围上,往往属于“谁都无明显过错”,或者“有过失,但没造成后果”的范围,无法上升到“差错追究”直至引咎辞职的程度,而给老百姓带来的却是不快、阴影甚至是伤害。比如上文中去教育局办事被“晾”了20多分钟,就是很普遍的现象。用道歉的方式尤其是上级出面为下属过错道歉的方式是对制度层面的“差错追究”制度的补充。

  实际上,上级对于下属的过错并非没有责任。公务员实行的是层级管理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因而不管是哪个层级上的人员出问题,上一级领导都应承担领导责任。既然如此,上级为下属过失道歉也是责无旁贷、理所应当。如果公务人员有过失,上级领导安之若素、无动于衷,甚至百般辩解、恶语相加,则无疑是在百姓本来不快、阴影甚至是受伤害的心上再插上一把刀。这样的态度无疑将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为下属过失道歉也是做人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连人都做不好”是不可能会切实维护公众利益,更不能真正做好领导工作。再者,对于下属来说,上级的道歉无疑也是对他们的一次严厉鞭策,应当更能让他们感到不安与羞愧;也是对于其他公务人员的教育,教育他们要以此为戒。况且,为下属过失道歉,还是代表一级组织的表态。否则,人们就会怀疑事情能够得到合理解决或能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所以上级的道歉不但不会损害上级形象,反而是公众对政府恢复信心的开始。

  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道歉,作为各种关系的粘合、或者润滑剂是一种很重要的“和谐元素”。虽然,为下属的过失道歉不等于不承担责任,不意味可以替代差错追究,但是,下属有了过失,并不是所有的上级都能替下属向被损害者乃至社会道歉的。所以,从改善干群关系,增加“和谐元素”,重塑政府公信等角度出发,提倡上级为下属过错道歉很有现实意义。

  反方:不如多下基层

  毛建国(江苏公务员)

  笔者承认现场掌声是民意的真实反映,由此说明为下属道歉应该成为官员的惯例。但是现场掌声能否代表平时的掌声,局长道歉能否让群众真正满意?笔者深表怀疑。

  道歉只是一种态度,当第一次表现出来时,人们感动不已。但当这种态度不能体现于行动中,下次群众来办事,下属官员还是“脸难看”时,此时再回头想想领导“道歉”,就是作秀。如何确保没有下一次“脸难看”,单从局长“道歉”我们不能下结论,必须追根究底。下属“脸难看”的原因何在,笔者以为关键在领导“脸难见”。

  这里领导“脸难见”有两层含义。其一,下属平时根本就见不到领导。很多领导虽然与下属同一幢楼办公,但下属很难见到领导面,即使想要汇报工作也得通过领导秘书。领导虽然从大局上布置工作,但一个领导也同时是本单位的最高监督员。随时到办公室转转,下属的工作态度、对民感情都会大不一样。正是因为领导“脸难见”,下属为所欲为,部分人面对办事群众表现出“脸难看”,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二,群众想见领导面难于上青天。下属见不到领导,群众更是见不到领导。有些问题,不见领导面解决不了,有些情况领导不点头无法落实。即使群众受到工作人员的冷落,被工作人员“晾”,想要找领导反映问题也求之无门。部分工作人员也看准了这一点,反正领导“脸难见”,对于“小事”不管不问,那么“脸难看”一点又何妨?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脸易见”的领导,常到部门走走,常与群众见面,对部门情况熟悉,对群众冷暖心知,其下属岂会、岂敢“脸难看”?

  当然不是每一问题,都需要领导亲力而行。但是在机制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领导的“脸难见”还是“脸易见”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算是个体对机制的有效修订。

  为下属道歉这是领导负责任的表现,但辩证地看,道歉越多说明其单位作风越不实,对民感情越不深,领导工作越失职。依笔者浅见,解决需要向群众道歉的原因,比向群众道歉更为重要,更为可贵。当然,这需要一整套机制发挥作用,但在现实情况下,领导常到部门看看,常与群众聊聊,不失为一种让群众满意的好方法。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朱鸿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