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2月3日首次表示针对社保基金审计出现的问题“负有重要责任”并再次强调社保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沾边,还表示将推出多项整改措施,呼吁老百姓要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制度有信心。《中国青年报》4日报道,民调显示:71.6%的公众感觉退休后只能依靠养老金。有评论认为,劳动保障部门时下的表态以及对于社保基金管理的拯救性措施,只是消除了老百姓的不满而已,离让老百姓满意尚有差距。老百姓对社保没有满意感,信心自然也就缺失。那么,拿什么拯救对社保的信心,怎么让百姓对社保满意,各级社保基金管理部门采取什么措施让公众的依靠不落空呢?我们约请部分作者发表自己的看法。
社保失责:承认优于搪塞
□乐土(四川教师)
作为国家部委一级对审计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认错”,承认“负有重要责任”,这本身在我们国家较为少见。我们过去看到的比如公众诟病已久的垄断:医疗、住房、教育等等,都有相对应的国家行业主管部委,但却没有部委敢于出来说“负有重要责任”。面对曝光的问题和公众的质疑他们不是沉默就是搪塞。
对自己行政管辖权限内的问题和公众质疑不同的态度,表明了执政理念在具体行政过程中的不同体现。看病贵了,上学难了,房价涨了……一系列事关民生焦点的问题最近常常成为各地媒体的热点,但是就是不见有话语权的管理部门,尤其是国家一级的决策部门对此回应,有些即使有回应也不及时或者无关痛痒或者找理由搪塞。这根本原因在于人治意识超过了人本意识。执政为民成了空话。在这些人眼里,执政主要是为了取悦上级,百姓不满,上级没有发话,就可以置之不理;上级发话了,体会“精神实质”后也往往推脱搪塞,一切看上级领导的脸色办事。反之,及时、迅速、不推脱责任地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比如这次“负有重要责任”的社保部门和前几日工商、烟草、安全三个部门联合对“如烟”事件的回应,就是人本占优的体现。
本来,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及时回应是正常的行政行为,也是我们国家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的义务。过去,我们在这些问题上重视少了,忘记甚至倒置了权力赋予的对象。现在,执政为民和服务型政府建立的具体化,一些部门走在了前头,是个很好的开端。
承认有过更需要为此担责。作为民众则更期待承认之后能够有纠错的下文,因为,说到底,承认错误还是为了改正,否则,承认只能是搪塞的“次优”选择。就社保而言,七成多民众最终还是要依靠养老保险来颐养天年的。如何让民众满意和信任并不止于承认就可。
信息不对称就没公众信心
□乾羽(江苏教师)
公众对社保基金缺乏信心并不完全是因为现有管理制度的缺失,而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现有制度运行怎样,他们根本无法洞悉。
应该说,在社保基金管理上并不缺少制度。十多年来国家不少规定和通报无不强调社保的“高压线”性质,无不强调社保是不能挪用和贪污的养命钱。但是它们在一些地方的现实管理中却没有被认真地贯彻起来。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由谁来监督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的运行呢?事实已经证明,原有的内部监督、自我监督、政府监督是存在漏洞的,如果监督者与管理者达成默契或存有利益关联,那么所有的监督就可能成为一句应付公众的空话。因为,公众并不知情,他们可以被轻易地敷衍过去。而这也正是公众对社保基金管理缺乏信心的真正原因。
因此,在重建社保管理机构的公信力时,仅有咬牙切齿的表态是不够的。因为,只有信息的对称才能让公众对真相有所了解,才能重建对社保管理的信心。在信息不对称时,受者将不能按照传者的意图对信息解读。如果公众与管理者信息不对称,误解和不信任就会产生,而且监管也将沦为管理者的自说自话。
所以,在面对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表态时,应该看到公众的信心不会因此而自然建立,它的生成有赖于公众对内幕的了解,有赖于公众与管理者的信息对称。而具体到实际的运作中,公众的信息知情权是通过参与实现的,他们可以通过具有中立立场的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去问讯社保基金的管理情况,并对之监督。如此,真相将难以被单方面所掩饰,信息将实现双方的对称,信心自然也能够顺畅地建立。
拾回信心要靠体制
□李北陵(重庆作家)
违规动用社保基金的根子,固然与“高压线”缺少“高压电”——严格执行的法律法规相关,但更为要害的问题是体制的弊端。
从隶属关系看,当地方政府意欲染指社保基金时,代管社保基金的社保中心,有啥能耐去阻止?因此沦落为政府第二财政的命运也就在所难免。从权力制衡看,社保中心集行政管理与投资运营于一身,“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如此“绝对的权力”,怎能不导致“绝对的腐败”?从法律地位看,基金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性,作为管理机构的社保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既导致基金管理机构难以抵制外部的侵占,又造成基金运行缺少足够的行政监管,客观上为挪用、贪污提供可钻的漏洞。
正是在这方面,香港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参照:在香港,特区政府“强积金管理局”只担当监管者的角色,并不负责公积金的收缴、信托、投资等具体事务,但在行政监管方面,作用却非常明晰、有力:既监督企业强制性养老公积金制度的落实情况,又负责审批强积金计划,监察信托人及资产管理人的行为,以有效保障养老金缴费者和受益人的利益。而政府之外负责基金管理的是信托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的是资产管理公司。政府的监管者角色、信托公司的信托人角色、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人角色泾渭分明,各司其职,形成互相约束、互相牵制,有力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对比之下,我们的差距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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